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自备热电联产装置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已委托重庆环科院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 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自备热电联产装置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

建设地点:现有厂区内;

项目性质:技改;

项目总占地:5560m2

项目总投资:14469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报废老区各为12MWA1A2号和25MWA4号抽凝汽轮发电机组,在新区新建一台49MW双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增加一台63000KVA10KV35KV升压变压器;增加一台4500m3/h冷却能力的冷却塔以及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维江路36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23-68972387

e-mail46560098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环科院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甲;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3

联系人:崔女士、刘先生电话(传真):023-88521311

e-mailcuizhiping111@126.com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176   邮编:40002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首先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现场踏勘及现有工程调查,针对现有工程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在初步工程分析基础上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进行深入工程分析;在相关规划、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及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基础上,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风险防范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您提出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合理建议和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尊重和采纳。

本次公示征求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及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②对项目选择在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厂区内技术改造建设的认可;

③重点关心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④对该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⑤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⑥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至第二次公示之日止,且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形成时(报送审批前),还将在建设单位网站、项目建设地点附近等进行第2次信息公示,届时将公开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全文本查询方式及时间等。

信息来源: 
2017-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