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川维化工公司年产5万吨特种PVA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现对川维化工公司年产5万吨特种PVA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并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有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川维化工公司年产5万吨特种PVA树脂项目

建设地点: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厂内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67501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在现有厂区内新建5万吨/年PVA生产装置,包括聚合单元、回收单元、醇解单元、药调单元、料仓包装及粉碎单元、醇解添加液系统、装置罐组、精甲酯系统(改建)等,以及新建配套的冷冻站、VOCs处理单元、事故氮气储槽、扩建1#空压站等辅助设施。

现有工程规模:川维化工现有主要产品及副产品包括甲醇、醋酸乙烯、聚乙烯醇、合成树脂、聚乙烯醇光学膜、醋酸甲酯、醋酸乙烯—乙烯共聚乳液、液氨、维纶纤维等;主要生产装置包括乙炔装置16万吨/年、醋酸乙烯装置49万吨/年、甲醇装置77万吨/年、聚乙烯醇装置16万吨/年、硫酸装置3.5万吨/年、合成氨装置20万吨/年、醋酸甲酯21万吨/年、VAE装置12万吨/年、合成树脂中试装置500吨/年、高强高模纤维1.5万吨/年、FTC平台维纶长丝产品中试装置50吨/年、研究院中试装置2500吨/年、2.069万吨/年醇基燃料(高浓度甲醇废水处理装置)、VAE装置6万吨/年(在建)、空分装置(O2 29750m3/h,制N2量达4.9×108Nm3/a;氩气达2.8×106Nm3/a)、天然气脱硫装置处理天然气量17.2亿Nm3/年、热电站(产汽1925t/h、发电186MW)、供水装置14400 m3/h、循环水156800m3/h、脱盐水1590t/h、污水处理场1700m3/h等。现有及在建项目均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配套建设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长寿区维江路36号

联系人:毛老师         电话:023-6897728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45283336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以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为基础,结合项目特点,通过现状踏勘和调查,结合工程设计和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及环境管理、环境监测要求,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关心的本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的主要环境问题;

(2)公众对本项目所产生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意见及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1。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信函、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并提交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提交意见表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本次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附件:

附件1:川维化工公司年产5万吨特种PVA树脂项目公众意见表.doc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 
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