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川维化工公司1.2万吨/年EVOH树脂工业示范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4 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为此我单位特进行《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1.2万吨/年EVOH树脂工业示范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1.2万吨/年EVOH树脂工业示范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非涉密部分);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1.2万吨/年EVOH树脂工业示范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详见:附件1、附件2。
公众可以通过电向我单位提交意见(请公众在提交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单位及时向您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联系人:欧老师 13635469980
编制单位联系人:王老师 17783087836
1.2万吨年EVOH树脂工业示范装置建设项目(送审稿)2021.5.13.doc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1.2万吨_年EVOH树脂工业示范装置建设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