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川维化工公司废液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9 信息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行)等相关规定,现将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川维化工公司废液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川维化工公司废液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地址:长寿区维江路36号,联系人:邓老师,电话:023-6897238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川维化工公司废液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长寿区维江路36号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23-68972387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4幢44-23#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452833368

邮箱:2134851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9月29日至10月16日(10个工作日)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附件1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川维化工公司废液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公众意见表-川维化工公司废液综合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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