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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程

发展历程(大事记)​

2013年8月19日,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启动“碧水蓝天”环保专项治理项目。

2011年8月17日,川维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合成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2011年7月13日23:46,30万吨/年醋酸乙烯项目甲醇装置产出合格甲醇,打通全流程,标志着该项目安全、环保、全面投料开车成功。

2008年12月29日,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醋酸乙烯项目奠基开工仪式在重庆市(长寿)化工园区隆重举行,标志着中国石化川气东送工程天然气利用重点项目全面进入开工建设阶段。

2008年1月18日,中国石化-BP重庆扬子江乙酰化工有限公司65万吨/年醋酸扩建项目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英国首相布朗出席签字仪式。

2008年1月18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下达中国石化资〔2008〕30号文,正式批复同意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醋酸乙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06年12月30日,投资近1000万元的工业废水治理工程通过重庆市经委组织的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

2005年 7月4日,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正式批复同意20万吨/年合成氨项目可研报告。

2005年3月18日,VAE由3万吨/年扩产至6万吨/年项目开始建设。

2005年7月11日,由川维化工有限公司与新疆美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成立的新疆维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同签字仪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举行。

2004年5月26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在重庆举行川维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协议签字仪式。

2003年11月5日,天然气乙炔工程投料试车一次成功,产出合格乙炔、VAC、PVA和甲醇。

2003年8月初,美国商务部对川维化工有限公司聚乙烯醇倾销辐度作出终裁,确定倾销率为6.91%。9月中旬,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有损害的最终裁决。在此次参加反倾销应诉的企业中,日本、德国、韩国、中国(川维化工有限公司除外)的企业的倾销率被分别裁定为 24%—144%、19.05%、38.7%、97.86%。这是川维化工有限公司继1996年成功应诉美国PVA反倾销案后取得的又一次胜利。

2002年10月28日,集团公司批复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渝怀铁路川维专用线初步设计方案》。12月20日,渝怀铁路川维专用线开工仪式在铁路施工现场举行。

2001年12月12日,天然气乙炔工程开工仪式在施工现场举行。11月6日,国家计委批准该项目开工报告。11月7日集团公司正式批准该项目初步设计。

2000年11月10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正式批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天然气乙炔工程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93965万元人民币,是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建厂以来除醋酸合资项目以外的最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2003年内建成投产。

1999年1月19日,在醋酸装置现场隆重举行了扬子江乙酰公司开业仪式。

1998年7月,经改革重组后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正式成立,川维化工有限公司隶属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996年4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该国商务部最终裁决“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在美的PVA倾销幅度为零”,作出了终裁决定。至此,美方提出的所谓PVA反倾销国际官司,以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在美获胜而告终,维护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在美国市场销售PVA的合法权益。

1996年1月19日,由英国bp公司出资51%,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出资44%,重庆建设投资公司出资5%而共同组建的扬子江乙酰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扬子江乙酰公司)成立挂牌暨奠基仪式

1995年12月4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四川厅举行了川维—BP醋酸合资项目合同签字仪式。

1994年5月4日,英国bp公司、中国石化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建设15万t/a醋酸项目合资意向书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正式签字。

1983年10月27日,决定川维化工有限公司从1983年7月开始起划归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领导。

1983年5月16日至19日,川维工程经国家正式验收合格。

1979年12月15日,厂党委召开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投料试车成功大会,会上宣读了国务院副总理康世恩、纺织部副部长谢洪胜发来的贺电。

1974年8月30日,化工主要生产装置打下第一根桩,标志着川维工程正式开工建设。

1972年5月13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关于引进化纤、化肥成套项目的联合报告,决定在“四五”期间在四川省建设维化工有限公司。

1970年11月14日,中央和四川省规划,在重庆市新建一个维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