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川维化工乳液运行部中试装置等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转让方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乳液运行部中试装置等报废资产处置项目

资产权属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标的基本

   

1.本项目资产位于转让方生产厂区乳液运行部和乙炔运行部区域内,包括乳液运行部中试装置、乙炔运行部焚烧装置和原化工厂材料库房等报废资产,具备拆除条件,转让资产存在一定锈蚀,以现状为准。

2.转让资产明细详见附件1转让资产明细表,碳钢约69.135吨、304不锈钢约30.73吨、铜芯电缆线约4.5吨,紫铜电机约4.335吨,重量估算仅供参考,具体拆除明细以转让方现场指定的为准。

3.拟处置的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均由中标人自行拆除,拆除完成后由中标人清理场地并交转让方验收合格。

4.拆除时间:签订合同后90完成拆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可顺延。

标的底价

转让方设置标底,在开标时公布。

竞价方式

1.采用资格后审,资格或资质不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为废标。

2.转让方组织技术专家对投标人编制的乳液运行部中试装置整体拆除施工方案进行技术评审,经评审认为整体拆除施工方案不可行的为废标。

3.密封报价(报价为含税价,税率13%)。在资格预审和技术方案评审通过后,报价最高且报价超过标底的为中标人;若最高报价相同,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靠前的为中标人。

保证金

1.竞买方在参与竞价前,须在北京时间20228417:00前(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向转让方缴纳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以下相同)竞价保证金,中标者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2.竞买方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长寿支行川维分理处

账号:3100085429022100670

3.保证金须从竞买方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4. 经评审确定中标方后,从转让方书面通知中标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因中标方原因不签合同的,转让方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转让标的可由转让方另行处置。

5.中标人因自身原因逾期10个工作日未支付或拒付转让全部价款增值税税金,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视为违约,转让方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转让标的可由转让方另行处置。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企业注册资金均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2019730日至2022730日期间,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1人及以上死亡事故、违法违规事件,没有行政处罚记录、没有经营异常记录、没有被中石化或政府主管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2.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经营资质及公安备案证。

3)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报名,但仅限两家企业联合,一家具有上述要求的废旧物资处置资质,另一家具有上述要求的拆除或安装资质。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保证金、交易款项由联合体牵头人账户付出(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附件2

4)作为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能再与联合体以外的企业联合投标。

报名

1.投标人交纳了5万元竞价保证金即为投标报名。

2.报名时间以竞价保证金入账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8417:00

现场踏勘(看货)时间

2022727日至2022728日工作日期间900-16:00,须提前一天与联系人联系。

澄清时间

投标人若有需澄清事宜,请在20228217:00前书面告知转让方,20228317:00前转让方将以书面形式向全体投标人在发布本公告的相同媒体上进行澄清

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85930,地点:重庆市长寿区迎宾路39现场值守服务中心综合楼2楼开标评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商务标、报价书分别包封

1)商务标包含: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需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1份;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拟派驻拆除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现场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竞价保证金汇出证明文件1份。在封装袋上正确标明“商务标”。(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备查)

2)技术标:主要内容为拆除方案(8份),格式详见附件4。在封装袋上正确标明“技术标”。

3)报价书:投标报价书1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5)。在封装袋上正确标明“报价书”。

2.包封都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法人代表,加盖骑缝章,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2285830-920,地点:重庆市长寿区迎宾路39现场值守中心综合楼2楼开标评标室。

开标

1. 开标前,由转让方代表或监督人员验证后,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并在转让方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则转让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视为废标:

1逾期送达的投标书;

2)未按照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密封、加盖印章的;

3验证时,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法人公章与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不符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证明材料有虚假或伪造;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评标

1. 转让方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核,凡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的投标书,不进入下一步审,直接淘汰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的拆除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审核,超过半数及以上的评委认为投标人的拆除方案可行的,可进入投标报价环节,否则直接淘汰。施工方案中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要到开标现场,接受评标专家对施工方案的答疑。

3.在商务标和技术标均通过后的投标人中,进行投标报价开标,同时开封转让方的标底,投标报价超过转让方标底且最高的投标人中标,若最高报价相同,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靠前的为中标人。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项目资产均安装在转让方老厂区内,由中标人负责将资产切割并运离厂区,且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转让方的有关承包商管理、施工管理、HSE(职业健康、安全、公共安全、环保)等管理制度。所有设备基础和建构筑物拆至0米层,与地面平齐。

2.拆除工作必须由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承担。

3.拆除人员要求:拆除现场管理人员应包含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且为拆除单位正式员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拆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作业;男性作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作业人员不超过50周岁;进场施工前需为作业人员购买100万元人身意外保险。

4.进入作业区域施工车辆需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至少100万元。

5. 拆除期间,转让方指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点,中标人自行接入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水、临时用电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方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同时为中标人提供必备的施工条件;拆除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 危废化工料由中标人收集装袋(桶)后交转让方处置,运输和处置费由转让方承担;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由中标人清理、运输至信维环保一般工业固体弃物处置场(距转让方厂区约10公里),运输费由中标人承担,处置费由转让方承担;建筑垃圾由中标人清运至长寿区八颗镇临时弃土场(距离川维现场20km),清理、运输、处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因政府原因不能在八颗临时弃土场倾倒,由转让方另行确定地点,清理、运输、处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转让方和中标人均不作费用调整。

7.特别提醒:拆除时存在边生产边拆除、严格的安全监管、疫情管理等可能带来的窝工降效风险,可能存在因安全、疫情管控需要中断作业的风险,这些风险带来的可能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和评估。进场的挖掘机等工程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合格,且出厂日期在6年以内,挖掘机操作人员应取得挖掘机操作证书、从业3年以上。

8.正常拆除作业时间为8:30-17:00,若需加班须征得转让方同意;法定节日、国家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原则上不进行作业,若必须作业,应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在征得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安排作业。

9.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压力管线等特种设备必须破坏性拆除,保证切割后不能再使用。

10.若投标人代表从重庆市以外的省市来渝,需遵守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管控要求,提前做好核酸检测,需要隔离的应提前来渝进行隔离,否则不得进入投标现场,转让方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联系人

闫先生,电话:023-6897258515723048503

资料报送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迎宾路39现场值守中心综合楼2楼开标评标室

公告网址

http://svw.sinopec.com




附件:

重庆川维化工公司报废资产处置公告(乳液中试装置等)(2)(1).docx

研发中心常规湿法中试试验装置拆除设备明细表.docx


信息来源: 
2022-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