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川维化工15万吨/年精醋酸甲酯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川维化工15万吨/年精醋酸甲酯扩能改造项目
(二)地点: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晏家组团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新区10万吨/年聚乙烯醇装置区内
(三)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四)公示时间: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9月19日(20个工作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老师 023-6897439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附件:
川维化工公司15吨精醋酸甲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pdf
川维化工公司15吨精醋酸甲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川维化工公司15吨精醋酸甲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