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膜扩能项目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川维化工公司PVA光学膜扩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川维化工公司PVA光学膜扩能项目

  地点:重庆市长寿区维江路36川维化工公司内(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527日至202662420个工作日),联系方式:15808055107(唐老师)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附件3_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附件1_川维化工公司PVA光学膜扩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pdf

附件2_专家组意见.pdf



 


信息来源: 
2026-05-27